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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人文与法学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

经过个人申请、支部推荐、民主评选环节,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我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

一、社区党员之星

启林北42栋临时党支部:陈妙湘

启林北45栋临时党支部:郑春霞 冯妍莉 周璇 卢凯欣 施冬梅

启林北50栋临时党支部:许皓诚

启林北56栋临时党支部:许佳璇 

泰山区4栋临时党支部:李芷妍 陶敏

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

启林北42栋临时党支部:张景霖 陈梓瑶 黄锦绵

启林北45栋临时党支部:潘嘉嘉 吴文婷 郑泽漩

启林北50栋临时党支部:黄章山 赵光屿

启林北56栋临时党支部:何宇欣 郑茂瑞 钟雨洋 林幸霖 伍宇宁 沈梓煊 林泓羽 洪越

泰山区4栋临时党支部:李翠婷 翟博诚

获得社区党员之星和社区积极分子之星的同志,本科生将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德育奖励分0.25分,研究生参照院级优秀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26日至528日共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32345577

 

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

20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