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救援期,控辩抢先机 ——人文与法学学院举办法律学术沙龙

提交时间 2018-09-27

    为了让大家了解并深入认识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地位及态势,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素养,3月28日晚,“黄金救援期控辩双方态势及辩护对策”法律学术沙龙在第一教学楼模拟法庭举行。此次活动由人文与法学学院承办,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心协办,并得到了我院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经济职务犯罪部主任——张文明律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学院副院长钟继军,法学系副主任邓定永,杜国明教授,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段长明、江晓琪出席了此次法律学术沙龙。


钟继军副院长向张文明律师颁发聘书


主持人讲话

    主持人简短的开场后,张文明律师表明了自己参与此次学术沙龙的欣喜之情,并对黄金救援期做了简要的阐述,由此拉开此次“黄金救援期控辩双方态势及辩护对策”学术沙龙的序幕。



张文明律师分享经验

    张文明律师列举了四种控辩态势:第一,侦方权势强,辩方情报真;第二,侦方战法多,辩方素质高;第三,明争暗斗激,取保困难多;第四,法律障碍少,不捕希望大。此外,他还分别阐述了这几种态势呈现的原因,并辅以具体的案件实例进行讲解,使同学们对控辩双方有了初步的了解。其中,张文明律师把取保问题看做控辩双方的第一次战役,把逮捕与否看做第二次战役。他还强调,在黄金的救援期内,申请取保候审需突破的不是法律障碍而是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


在场同学们认真听讲

    “黄金救援期就是分秒必争,有信心便可打败战争,维护法律的公正”这就是张文明律师辩护对策的第一条——增强信心,敢辩能赢。其次,要做到拼抢速度,尽快会见,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对辩护者无用的陈述,提高委托人的自保意识。第三,敢于担当,主动取证,“调查取证是辩方为数不多的主动进攻手段”,只有把握主动权才能打赢控辩之战,辩护律师要以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敢于亮剑,捍卫正义。在据理力争的同时要懂得另辟蹊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来维护权利,以检察院不批捕作为迂回取保的主攻方向,在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中,应强调错案的责任追究制。




同学积极向张文明律师提问



张律师对同学们提问作出回应

    张文明律师的演讲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随后,同学们根据最近的新闻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疑问,张律师也一一进行讲解,使同学们对“控辩双方的态势及对策”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感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学识。讲座的最后由副院长钟继军给张文明律师颁发兼职导师聘书,本次法律学术沙龙也到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到场领导及嘉宾



到场领导及嘉宾与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附:张文明律师简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经济职务犯罪部主任。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代理行政、民事、经济、海事海商等千余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曾在军队保卫和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等部门任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近年来代理的数十起刑事辩护案件,有效辩护率达90%以上,仅不予立案、取保、不捕、不诉、无罪、缓刑等成功辩护率就达70%。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有数十篇文章被报刊杂志发表。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文/刘钿 图/刘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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