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

提交时间 2018-09-27

院团委、团支部、各部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30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组织部部长:  刘颖彬:18819255423/665423

  组织部副部长:张陆坤:13602804131

  组织部副部长:沈  锐:13602796630/696630

  组织部副部长:赵珮滢:13414115245/685245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1.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2.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3.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汇报表.doc

4.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汇报表.doc

5.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推优推荐表.doc

作者
系统管理员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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