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15-2016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评、班级互评和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13级、2014级和2015级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9月21日-9月2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1.2013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结果.xls
2.2014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结果.xls
3.2015级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结果.xls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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