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开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

提交时间 2018-09-27

院团委、团支部、各部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7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组织部部长刘颖彬    18819255423/665423

       组织部副部长张陆坤  13602804131

       组织部副部长沈  锐  13602796630/696630

       组织部副部长赵珮滢  13414115245/685245



附件1: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推优推荐表.doc

附件2: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3: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汇报表.doc

附件4: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5: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汇报表.doc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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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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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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