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

提交时间 2018-09-27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5]137号)文件精神,学校于第5—9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请各同学按要求准时参加测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2014、2015级学生(不含留学生、进修生、石河子插班生)。

二、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三、测试时间:

(一)2015级为第5、6、8、9周体育课时间;

(二)2014级为第5、7、8、9周的星期六、日;

上午:8:00-9:40,9:50-11:30 ;下午:2:30-4:10,4:20-6:00。

四、测试地点:

(一)2015级测试地点为跃进南田径场、泰山区田径场、综合馆、东园二楼;

(二)2014级测试地点为泰山区田径场、综合馆、东园二楼;

五、测试方式与要求:

(一)2015级以教师任课专项班为单位组织测试;2014级以行政班为单位由指定的体育教师带领测试,对应体育教师安排稍后公布。

(二)学生于第三、四周(3月6日—1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田家炳综合训练馆器材室刷校园卡,以便采集测试学生信息,否则学生将无法正常完成测试。(测试期间因原校园卡遗失等原因重新办卡后,需再次进行采集)

(三)学生测试前须出示校园卡或身份证,并穿着运动服装,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四)学生需严格按照《学生体质测试要求》执行,准时到达指定的测试场地,听从体育教师安排,认真参加测试。

(五)各项目测试,原则上只允许学生测试一次,如遇操作不当造成数据异常,允许再次测试,《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登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有成绩修改,教师必须在修改处签名方为有效,录入系统成绩必须与《学生测试成绩登记表》成绩一致,否则录入成绩无效。

(六)测试期间的课堂常规要求与体育课相同,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组织好各自班级学生,在规定的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工作。

(七)各学生班务必通知本班级同学按要求参加测试,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学生没能按时参加测试或者学生个人不按照要求参加测试,体育部不再另外安排测试。

六、申请免测、缓测说明:

(一)免测申请:学生因病或残疾符合免测条件者可以申请免测,审核合格准予免测;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免测申请流程、要求及时间申请免测,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若因个人原因错过申请,体育部将不再受理,免测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免测申请表》(见附件一)和三甲医院开具的诊断结果及证明。

2.学院将于3月10日前将学生提交的《免测申请表》和三甲医院诊断结果审核完毕,将汇总材料报校医院保健科审核。

3. 校医院于3月14日前把各学院提交的汇总材料审核完毕,并报体育部体质测试中心审批。

4. 体育部于3月16日将最终审批结果向学院公布,学院负责将最终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二)缓测申请:无法正常完成测试者,应在规定测试周期内向学院及负责测试教师申请缓测,提交《缓测申请表》(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测试老师审核合格方准予缓测。在规定测试周期内没有完成测试,又不提交缓测申请者,未测项目以0分计。

七、其它相关说明:

(一)保健康复班学生准予免测。

(二)测试总评成绩不及格、申请缓测学生允许补测一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已申请缓测学生在最后补测前仍不能参加补测,应提前提出免测申请,不符合免测条件又不参加补测者,所缺测项目按0分计。

(四)学生补测完成后,学生缺测项目以0分计并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执行。

(五)学生个人测试成绩查询可通过手机APP方式、电脑端登录“学校体育管理系统”或向本学院负责教师查询。

(六)体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体育教学研究部负责解释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7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一:免测申请表

附件二:缓测申请表

附件三:学生体质测试要求和操作方法

附件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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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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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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