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 就业派遣及就业信息报送通知

提交时间 2020-05-14


 

各位2020届毕业生:

为了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按时报送就业方案

从即日起至525日,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点击“就业派遣”填报就业方案。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1.毕业生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去向,包括已签约工作单位、已被境内高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如,保研)和已确定出国(处境)留学等情况。在“就业派遣”中的“派遣性质”选择“正常派遣”或“境内升学”。

1)已签约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选择“正常派遣”,可派遣回生源地或(工作/升学)单位所在地。其中选择派遣至工作地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同时确认小程序中的“就业创业信息”已填报。

2)已确定出国(处境)留学的毕业生选择“正常派遣”。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按回生源地派遣(请认真核对)。同时确认小程序中的“就业创业信息”已填报。

3)已被境内高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录取的毕业生选择“境内升学”。档案派遣相关信息咨询录取高校,务必准确填写。同时确认小程序中的“就业创业信息”已填报。

2.毕业生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如体检、政审等),可按程序办理“暂不派遣”,待就业手续办理完毕再申请派遣。同时确认小程序中的“就业创业信息”已填报。

3.毕业生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去向,按照政策可派遣回生源地或按程序办理“暂不派遣”。(特别说明:择业期政策内的毕业生(本科择业期为毕业起两年内)档案无论是派遣回生源地,还是“暂不派遣”,都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4.若就业方案设置为“暂不派遣”,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温馨提示:如果“暂不派遣”的人数较多,档案留校存在一定的保管风险,建议先派遣回生源地,择业期政策内随时可持有关证明在小程序申请改派)

5.“暂不派遣”程序:请有意愿办理“暂不派遣”的毕业生认真填写附件:《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并规范说明申请理由,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并将已签名的纸质版申请表于520日前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熊老师,15625073955

二、报到证的签发

610日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将依据各高校报送的就业方案生成电子报到证,学校和毕业生可查看、下载。

1.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只签发电子就业报到证。如果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纸质报到证,请毕业生于525前向熊强老师(15625073955,微信同号)提出申请。学院收集需求后报给学校,再由省中心集中打印。毕业生遗失纸质版报到证,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不再补办或开具纸质证明。

2.派遣方案为“境内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三、调整改派

71日起,2020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毕业生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或打印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版报到证,也无需到省教育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①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②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联系人:熊强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175

15625073955

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2020年5月制.doc


作者
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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