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课程成绩评定细则表——学术成果、资格考试、培训交流类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成果 | 认定方式 | 加分标准 | 备注 |
学术成果类 | 发表论文 | 署名作者 | 已发表论文首页或其他证明 | 核心期刊:第1、2作者加100分,其他排序加80分 一般期刊:第1、2作者加60分,其他排序加40分 | 仅按最高的一项加分 |
获得专利 | 专利所有人之一 | 相关证明 | 获得者加90分 | ||
参与课题研究 | 参与校内老师课题 | 由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国家课题加60分 省级课题加40分 校级及以上课题加20分 | ||
资格考试类 | 教师资格证 | 通过 | 证书或证明 | 获得者加30分 | 仅按最高的一项加分 |
司法考试合格证 | 通过 | 证书或证明 | 获得者加30分 | ||
全国计算机二级证 | 通过 | 证书 | 获得者加20分 | ||
CET等级证书 | 通过 | 证书 | 六级加20分 四级加10分 | ||
其他可认定为促进就业的资格证书 | 通过 | 证书或证明 | 获得者加20分 | ||
培训交流类 | 创新创业相关培训、讲座 | 报名且到场参加 | 活动章或参与证明 | 10分/次 | 务必全程参与。培训交流类加分上限为80分 |
创新创业类座谈会 | 报名且到场参加 | 活动章或参与证明 | 10分/次 | ||
就业类培训、讲座 | 报名且到场参加 | 活动章或参与证明 | 10分/次 | ||
学科专业讲座 | 报名且到场参加 | 活动章或参与证明 | 10分/次 | ||
其他可认定的培训、交流活动 | 报名且到场参加 | 活动章或参与证明 | 10分/次 |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人气
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