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成绩 评定办法(试行)

提交时间 2020-06-03

附件2

课程成绩评定细则表——竞赛类

项目名称

成果

认定方式

加分标准

备注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获各级别奖项

获奖证书

国赛:金、银、铜奖队长加100分,队员加90

省赛:金奖队长加80分,队员加70分;银等奖队长加70分,队员加60分;铜等奖队长加60分,队员加50

校赛:金奖队长加50分,队员加40分;银奖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铜奖队长加30分,队员加20

优秀奖按下一级别最高奖项加分;获奖加分以最终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为准,如获省级奖项,则只加省级奖项对应分数,校级不再重复加分

参赛(未获奖)可加10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获各级别奖项

获奖证书

国赛:特等将~三等奖队长加100分,队员加90

省赛:特等奖队长加80分,队员加70分;一等奖队长加75分,队员加65分;二等奖队长加70分,队员加60分;三等奖队长加65分,队员加55

校赛:特等奖队长加50分,队员加40分;一等奖队长加45分,队员加35分;二等奖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三等奖队长加30分,队员加20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竞赛

获各级别奖项

获奖证书

国赛:金、银、铜奖队长加100分,队员加90分;

省赛:一等奖队长加80分,队员加70分;二等奖队长加70分,队员加60分;三等奖队长加60分,队员加50

校赛:一等奖队长加50分,队员加40分;二等奖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三等奖队长加30分,队员加20

学科竞赛

获各级别奖项、参赛

获奖证书或参赛证明

团体赛或个人赛参与者均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及以上级别奖项加60

省级奖项加40

校级及以上奖项加20分(省级以下)

参赛(未获奖)可加10

 

其他可认定的创业、就业比赛,如“丁颖杯”等

获各级别奖项、参赛

获奖证书或参赛证明

可认定的院级创业、就业比赛

奖项

证书或证明

获奖者加15分(未获奖不加分)

 

 

备注:上表中评分项目均属于“竞赛类”,学生只能选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作为申请加分项目


作者
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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