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课程成绩评定细则表——实践训练类
项目名称 | 成果 | 认定方式 | 加分标准 | 备注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立项成功、顺利完成结题 | 创新创业老师出具证明 | 国家级:主持人加60分;成员加50分 省级:主持人加50分;成员加40分 校级:主持人加40分;成员加30分 | 立项成功可得50%加分,按时结题后方可获得全部加分,务必全程参与。 |
“攀登计划” | 立项成功、顺利结题 | 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主持人加60分;成员加50分 | 立项成功可得50%加分,按时结题后方可获得全部加分,务必全程参与 |
“互联网+”青年红色之旅系列活动 | 参与相关队伍 | 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 | 务必全程参与 |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参与相关队伍 | 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 | 务必全程参与 |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参与相关队伍 | 组织方或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队长加40分,队员加30分 | 务必全程参与 |
可认定的院级立项 | 参与相关队伍 | 指导老师出具证明 | 参与人员加20分 | 立项成功可得50%加分,按时结题后方可获得全部加分,务必全程参与 |
其他可认定的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科技立项等 | 参与相关项目 | 组织方或指导老师开具证明 | 国家级:参与者加50分 省级:参与者加40分 校级及以上:参与者加30分 | 立项成功可得50%加分,务必全程参与 |
在校期间创业 | 创办公司并开展经营 | 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证明 | 法人代表加80分,其他参与创业者加70分(实习不加分) | 务必在公司占股才算创业参与者 |
备注:上表中评分项目均属于“实践训练类”,学生只能选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作为申请加分项目
来源
人文与法学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
人气
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