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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提交时间2023-12-21 16:52:34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升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成员。

    3. 述职评议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

    二、述职要求

    1. 述职时间:每学结束前周进行部门述职;最后一周各部门应自行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述职总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述职时间,需提前向学生会指导老师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述职内容: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本学期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

    2本部门学期内各项活动的组织、执行和效果;

    3)部门协作和内部管理的情况;

    4)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5)对其他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3. 述职方式:采用PPT演示、视频、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述职。要求内容真实、客观,表达清晰、准确。

    三、评议程序

    1.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制定评议标准和组建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学生代表。

    2. 在部门述职会议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其他部门负责人可提问或补充说明。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述职情况和评议标准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打分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3. 部门工作人员述职会议上,部门内成员均参加。部门成员轮流进行现场述职,其他成员可提问或补充说明。部门其他成员应根据述职情况和评议标准对部门内其他工作成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互评,并就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4. 评议结果由学生会主席团汇总并公示。同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以便其改进工作。

    四、结果运用

    1. 根据评议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将予以推荐后续的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证书、提供荣誉称号等。对表现欠佳的工作人员,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进工作。

    2. 相关部门应对评议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学生会主席团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如在评议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或违纪行为,学生会主席团可考虑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纪律措施。

    4. 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选拔和任用的参考。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会主席团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学生会主席团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1: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部门述职评议打分表.doc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