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优秀毕业生评选机制,提升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合理性,学院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制定《人文与法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和《人文与法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评价实施加分细则》(附件2)。此次公布评选办法旨在全面、客观地选拔出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及品德修养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为广大在校学生树立榜样。
根据同学们之前的反馈,学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修订,现面向全院师生第二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全院师生仔细阅读评选办法,并将相关意见汇总填写在《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4月19日17点前,将附件3发送至邮箱:2754518413@qq.com,如无异议则是最终公示。
联系人:施老师、陈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49
办公地址: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209、201室
附件2:人文与法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评价实施加分细则.xls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5年4月17日
初审:李灶敏
复审:程夏敏
终审:肖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