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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大学赵学刚教授到访我校并作学术讲座

    提交时间2015-09-01 00:00:00


    赵学刚教授

      6月16日晚,应人文与法学学院邀请,西南大学赵学刚教授于第一教学楼模拟法庭举办了主题为“创新社会治理的社会企业路径及其法制规范”的学术讲座。人文与法学学院副院长何方耀、法学系部分教师以及我校学生出席了本次讲座。

    严峻形势:当下中国存在诸多社会问题

      讲座伊始,赵学刚教授充分结合生活实际和理论研究,首先引用“重庆森森孤学院未获审批”的案例开场引出主题。他指出人类历史与社会问题是共同演进的,在此过程中会出现诸如失业、养老、环境污染等诸多社会问题,而如今解决此类问题大多只能依靠政府、企业和基金会、NGO(非政府组织)等第三部门的途径解决。由于这些传统途径自身存在不足,以至于很多社会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域外探索:社会企业在国外正蓬勃发展

      赵学刚教授介绍到:在中国,随着福利企业数量的大幅减少,残疾人及失业人群就业形势愈发严峻。在西方国家,却产生了一种名为社会企业的形态的产生,它既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它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通过企业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如今更是产生了如福利公司、社区利益公司等多种新型社会企业的域外形态。同时赵学刚教授也指出,在当今中国还并不存在与社会企业相对应的企业形态。


    认真听讲

    学习借鉴:我国关于社会企业的初步探索

      “其实在当今中国,是有一些有志之士是走在时代前面的”,赵学刚教授随后为我们介绍了一些我国社会企业的先驱:如我们广东的本土企业——深圳市残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为帮扶地震灾区妇女所开展的“羌绣帮扶计划”,以及为应对老龄化所建立的“天津鹤童”等众多企业,这些企业的相继诞生,形成了我国对于社会企业的初步探索。

    重视立法:完善我国社会企业领域的法律规范

      赵学刚教授指出,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最重要的在于要不断完善在这一领域的法律制度。首先要明确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重构企业组织法体系,给予像森森孤学院这样的机构一个合法地位;其次要不断完善法律保障,重构企业促进法,建立一个负责任的组织来保障企业的运行;最终,还有强化约束社会的目的,重构企业管理法,防止有“别有用心者”妄图利用法律及制度“漏洞”损害国家社会利益。

    精彩点评:“不要被动学法律,它就在你身边”


    陈莉老师发表总结

      讲座过后,我院法学系刘雪梅老师和陈莉老师分别都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陈陈老师在点评时说道:“赵教授的讲座可谓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学习法学也要如此,不能被动的学习法律,要将法律运用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它其实就在你身边。”


    合影留念

      人物链接:

      赵学刚,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4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出站。

      赵学刚教授主要致力于企业与公司法、市场监管法、“三农”法制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社会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等课题,代表性专著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预期利益法律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国际比较与国内路径选择》(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等,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政法论坛》、《现代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名校链接:

      西南大学法学院以原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和原西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为基础组建而成,系西南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重要的支撑性学院之一。

    作者:admin   来源:文/田睿,图/邓子贤   人气: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