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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与法学学院2015-2016年第二学期开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

    提交时间2016-03-09 00:00:00

    院团委、团支部、各部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0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组织部部长:  李晏莹:18814097569/13249154852

      组织部副部长:刘颖彬:18819255423/665423

      组织部副部长:贺嘉熠:18819268860/618860

      组织部副部长:黄伟佳:18819255373/695373

      推荐表.doc

      团支部推优汇报表.docx

      部门、学生组织推优汇报表.doc

    人文与法学学院
    作者:admin   来源:团学组织部   人气: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