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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与法学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

    提交时间2016-09-20 00:00:00

    院团委、团支部、各部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具体时间: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30日。

      推优办法:参照《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名额分配:大一新生各团支部推荐1名团员;其他年级根据各团支部人数推荐1-2名团员;学院各部门、学生组织原则推荐1名团员。


      负责部门: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组织部部长:  刘颖彬:18819255423/665423

      组织部副部长:张陆坤:13602804131

      组织部副部长:沈  锐:13602796630/696630

      组织部副部长:赵珮滢:13414115245/685245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1.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2.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工作实施细则.doc

    3.人文与法学学院团支部推优汇报表.doc

    4.人文与法学学院部门、学生组织推优汇报表.doc

    5.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推优推荐表.doc

    作者:admin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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