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以及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7〕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我院拟招聘兼职辅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条件及范围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认真遴选,好中选优。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3.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好的文字撰写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ppt制作水平,性格开朗活泼,身心健康。
5.研究生应征求导师意见。
(三)选聘范围
1.从已经开始攻读研究生的原流动编制辅导员中选聘。
2.从思想素质好、热心学生工作、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备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研究生党员或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党员中选聘。
二、选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根据选聘通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2.组织面试。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选聘程序等进行统一面试。
3.复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拟聘用学生进行复核,并将最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4.统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颁发聘书。
5.基本要求。本次兼职辅导员聘用周期为一年,中途不得离任、退出。凡离任、退出者,不予颁发兼职辅导员聘书或开具有关工作证明。
请各位同学于10月29日下午5:30前将《华南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登记表》和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105,并且在此之前请将此表及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69948370@qq.com,静待面试通知。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