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关于给予洪梓蔚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2068

各学生班:

洪梓蔚,男,2015级汉语言文学2班学生,学号:201511060209。经学院调查,洪梓蔚同学违背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7点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给予洪梓蔚同学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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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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