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30日下午开展的我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我院部分学生宿舍被发现使用或存放大功率和违禁电器,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影响恶劣。经年级辅导员批评教育,违纪者已及时改正,故暂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为严肃校规校纪,并教育违纪者及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曾肖玲等36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
学生宿舍安全重如泰山,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在宿舍使用或存放大功率和违禁电器,不在宿舍给电动车电池充电,积极配合校院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公寓安全和谐稳定。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8年12月8日
附:通报批评名单
57-207:曾肖玲
57-506:林曼佳、邝嘉敏
54-305:高青霖
54-406:陈汨信
54-412:林泽荣
52-202:刘泓
52-316:莫紫莹
47-201:歌更塔娜
47-203:赵嘉慧
47-301:李爽
47-302:张鑫、涂晨光、禹佳臻
47-303:黄诗孟、黄可馨、陈康凤
47-304:黄小新、黄永杏、赖二端、李培茹、林巧柔
47-305:刘安可、骆春玲
47-307:周诗艺、蔡晓仪
47-309:李兰兰
44-205:李宸煊、刘芷瑶
44-212:陈毓琳
44-302:李文斯、李祖谊、梁晓雯、李湘怡
44-303:林家欣
19-305:刘思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