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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文与法学学院关于给予曾肖玲等36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提交时间2018-12-08 11:20:21

    1130日下午开展的我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我院部分学生宿舍被发现使用或存放大功率和违禁电器,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影响恶劣。经年级辅导员批评教育,违纪者已及时改正,故暂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为严肃校规校纪,并教育违纪者及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曾肖玲等36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

    学生宿舍安全重如泰山,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在宿舍使用或存放大功率和违禁电器,不在宿舍给电动车电池充电,积极配合校院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公寓安全和谐稳定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8128

      

    附:通报批评名单

    57-207:曾肖玲

    57-506:林曼佳、邝嘉敏

    54-305:高青霖

    54-406:陈汨信

    54-412:林泽荣

    52-202:刘泓

    52-316:莫紫莹

    47-201:歌更塔娜

    47-203:赵嘉慧

    47-301:李爽

    47-302:张鑫、涂晨光、禹佳臻

    47-303:黄诗孟、黄可馨、陈康凤

    47-304:黄小新、黄永杏、赖二端、李培茹、林巧柔

    47-305:刘安可、骆春玲

    47-307:周诗艺、蔡晓仪

    47-309:李兰兰

    44-205:李宸煊、刘芷瑶

    44-212:陈毓琳

    44-302:李文斯、李祖谊、梁晓雯、李湘怡

    44-303:林家欣

    19-305:刘思铎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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