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于社会实践、科研训练中得到切实锻炼,有效推动其研究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增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鼓励于2019年度申报、但未入围拟推荐至学校参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开展项目活动,争取成为院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参与项目
学院已将申报2019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但未入围的项目归档如下:

图/可参与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
以上团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开展项目活动,若选择自行开展研究,则团队(4-6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强调从科研基本功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培养学生的科研基本素质。创新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与材料、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成员分工等。
二、项目程序及鼓励措施
1、项目执行时间为0.5或1.5年,开始时间为2019年4月。
拟参与院级立项团队需自行开展项目活动,自主选择同2018年立项项目或2019年立项项目一同参加结项答辩会。
(1)可选择参加2018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会,即项目执行时间为0.5年,结项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前后,具体开展时间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2)可选择参加2019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会,即项目执行时间为1.5年,结项时间预计为2020年11月前后,具体开展时间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3)项目不设置中期检查。
请密切关注选择参与的年度结项答辩会信息,与之同批完成结项答辩,评审结果为合格以上即认定为院级项目成功结项。
2、鼓励措施
(1)以上团队(图/可参与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可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展的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中申请德育活动加分;
(2)被认定为院级项目成功结项的团队届时请根据公示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于对应学年度的学生综合测评中申请智育加分,其中团队负责人加0.5分,其他团队成员加0.3分;
(3)被认定为院级项目成功结项的团队可使用有效合格发票申请项目资金资助,额度为1000元。
三、补充说明
1.学院届时将对评审结果或名次排序公示(包括学院评审小组教师名单)。
2.各未推荐至校级参评的项目经打磨,尤其是参与院级立项的团队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进一步创新完善的提升,可在院级项目结题后自行选择年份再以同一主题申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人文与法学学院所有。
联系人:黄子倩 张亚琴
办公电话:020-85280249 13316144787
办公地址:人文与法学学院院楼启林北42栋楼下文创中心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