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教育教学  本科生教育  本科生通知> 正文
  •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贷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提交时间2019-06-17 17:23:32

    同学

    根据每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贷前准备的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2019-2020学年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6月20日—9月20日:教育、宣传阶段

    2019年9月10日—9月23日:整理贷款相关纸质版材料

    学院收齐并整理好本院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纸质材料后,按要求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者,谢绝贷款申请。

    2019年9月24日—9月28日: 填报高校助学贷款规模

    学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的“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上报2019年度预测数据。对2019级新生(含研究生及本科生),根据实际摸查情况,一并上报。

    2019年7月29—10月19日:系统申请、学院审核汇总提交

    学院届时将组织本学院贷款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助学贷款培训,并负责审核上报。

    2019年10月20日-11月1日:套打合同,合同签订并审查

    11月2日-11月6日:贷款发放

    二、贷前准备说明

    (一)申请贷款人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且是经济困难学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5. 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7. 本人没有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允许贷款。

    (二)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包含有固定收入和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

    原则上只贷学费及住宿费,本科生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此标准内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

    (四)贷款期限

    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短不少于 5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 13 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五)贷款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

    ①贷款申请人开学前可在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并申请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填写好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

    提示1:

    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是从国开行系统导出,不接受自行从网站下载的申请表。

    首贷的申请表无需盖章,可由经个人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取代盖章,贷款申请时需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作为《申请表》附件归档保留。

    ②开学初申请贷款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到所属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2.续贷

    ①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的有关内容。

    ②申请学生到所属学院资助部门办理续贷手续。

    ③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从系统导出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提示2:

    续贷学生需要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维护有关信息。若忘记登陆密码,可联系所在学院负责贷款工作辅导员重置密码。

    三、操作说明

    (一)2019年6月26日—9月23日:教育、宣传阶段

    1. 学院将多层次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学生熟悉并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

    2. 学院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核查,核实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为通过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贷款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认贷款人数及申请贷款金额。

    (二)2019年9月24日—9月28日: 填报高校助学贷款规模

    (三)2019年9月29—10月19日:系统申请、学院审核汇总提交

    学生在申请贷款前,学院将统一组织的贷款培训,了解贷款学生系统操作流程、还款还息步骤、金融知识等。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用户界面,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网上申请,待由各学院负责老师审核。

    1.首次贷款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高校)”进入页面。首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注册。填写的相关信息中,需要填写高考考生号,如有需要,请联系对应年级辅导员老师查看正方系统确定对应考生号。按要求填写好内容后,注册完成,请各位同学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若以后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负责人在系统上重置密码,密码重置为6位随机数字。注册完成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2. 续贷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高校)”进入页面。点击左边菜单的“贷款申请”,然后点击左下方“新增”后,弹出页面。

    写续贷声明,对上学年的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不少于100字的描述。当中“学住费”填写申请贷款金额,生活费填0;贷款到期日可由学生自行选择。学院应告知学生选择不同贷款年限的区别。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确定”,回到贷款申请页面,选择新增那笔贷款,点击“导出申请表”,申请表里资格审查情况内容为下图,不需再申请表上盖章,只要手写签字即可。

    学院将以实际上交纸质申请表核对数目,对未在系统上进行申请的同学提醒,并对照已上交的纸质版申请表信息。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19年6月17

      


    作者: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