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09-25浏览次数:768

为做好我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章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209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学制

拟接收人数

071200

科学技术史

学术型

三年

2

060200

中国

学术型

三年

3

095138

农村发展

专业型

二年

3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型

二年

2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型

三年

1

三、申请与复试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9928-10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①科学技术史复试内容:

英语,含笔试与口试,可携带字典或电子词典;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②中国史复试内容: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农村发展: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④法律硕士(法学)及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复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核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论文写作能力。面试考核英语与综合素质能力,其中专业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察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学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

科学技术史

6000

中国史

6000

专业型硕士

发展

10000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 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年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校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元/月)

金额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1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6800

三等

3000/

30%

138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邮箱: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人文与法学学院:020-85820249 唐老师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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