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章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学制 | 拟接收人数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 | 学术型 | 三年 | 2 |
060200 | 中国史 | 学术型 | 三年 | 3 |
095138 | 农村发展 | 专业型 | 二年 | 3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专业型 | 二年 | 2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专业型 | 三年 | 1 |
三、申请与复试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9年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①科学技术史复试内容:
英语,含笔试与口试,可携带字典或电子词典;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②中国史复试内容: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③农村发展:
英语,口试;
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④法律硕士(法学)及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复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核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论文写作能力。面试考核英语与综合素质能力,其中专业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察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⑤学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研究生层次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科学技术史 | 6000 |
中国史 | 6000 | ||
专业型硕士 | 农村发展 | 10000 | |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 16000 |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 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年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校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学业奖学金 | 助学金 | 总金额 (元/年) | ||||
助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
类型 |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金额(元/月) | 金额 |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 一等 | 10000元/年 | 20% | 800 | ≥100元/月
| ≥20800 |
二等 | 6000元/年 | 50% | ≥16800 | |||
三等 | 3000元/年 | 30% | ≥13800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一等 | 10000元/年 | 20% | 800元/月 | 自定 | ≥19600 |
二等 | 6000元/年 | 50% | ≥15600 | |||
三等 | 3000元/年 | 30% | ≥12600 |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邮箱: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人文与法学学院:020-85820249 唐老师
人文与法学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