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优秀队伍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学校决定举办2020年“创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百舸千帆敢闯新时代,起舞弄潮绘创世界梦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时间
2020年3月-5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方: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①高教主赛道
高教主赛道分为以下四个组别,各组别的参赛要求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在2017年3月1日以后进行工商登记),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在2017年3月1日以前进行工商登记);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在2015年3月1日以后进行工商登记),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两个组别,各组别参赛要求如下:
(一)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以上赛道及组别均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学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
六、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有志于创业的团队踊跃参加比赛。
(二)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鼓励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七、赛程安排
(一)大赛动员及开展阶段(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0日)。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作品收集等工作。
(二)学院评审及遴选阶段(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各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遴选并指导,将推荐项目报创新创业学院。
(三)校级初赛及决赛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20日)。初赛由创业导师专家评委线上对商业计划书、项目网评PPT进行评比,并从中筛选出30个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决赛(决赛初定5月中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赛将以以下方式进行评比:
1.商业计划书评比,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40%;
2.项目网评PPT评比,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50%;
3.加分项(不做硬性要求),参赛团队可就相关项目录制1分钟视频或提供其它电子展示资料,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10%。
八、参赛材料及参赛方式
(一)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完整、具体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需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等。
(二)各位参赛者通过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参赛材料,于2020年4月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附件包括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均见下方附件)、网评ppt等交人文职创公邮:renwenzhichuang@126.com。
(三)各参赛项目填写《附件3:2020年华南农业大学“创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并于2020年4月12日24:00前将电子版(商业计划书+ppt的pdf版本,文档不超过5m,视频材料不超过20m)材料打包发送到renwenzhichuang@126.com。
(四)学院推荐参赛队伍不少于5项,不超过10项。
九、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30项。优秀团队优先推荐参加2020年“赢在广州”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以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广东省赛。
获国赛金奖的,广东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个项目扶持奖励金45万元;获国赛银奖的,省赛组委会将给予每个项目扶持奖励金15万元。扶持奖励金主要用于支持获奖团队发展和奖励指导教师。
2020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在广东省举行,由华南理工大学承办,广东省教育厅还将制定《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规定》,对高校、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给予政策支持。
十、学院激励措施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老师和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和队伍分别会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在校、市、区级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标准的综测加分奖励。具体奖励规则如下:
获奖等级 | 奖励额度(元) | 综测加分 | |||
国家级竞赛 | 省级竞赛 | 校、市、区级竞赛 | |||
导师 | 队伍 | 导师 | 队伍 | 按我院综合测评文件标准给予相应加分 | |
一等奖 | 3000 | 3000 | 2000 | 2000 | |
二等奖 | 2600 | 2600 | 1600 | 1600 | |
三等奖 | 2200 | 2200 | 1200 | 1200 | |
优秀奖 | 2000 | 2000 | 800 | 800 | |
注意:1.申请人员须参与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了校级和以上级别的奖项。
2.学科竞赛不列入此评奖范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拟定学科竞赛类奖励办法。
3.本办法仅适用于2019年1月及之后获奖的情况,且评奖资格仅限当年。
4.申请奖励的参赛队伍必须由人文与法学学院在读本科生担任负责人(主持人或队长),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奖金仅面向本院师生发放。
5.设特等奖的竞赛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按一等奖标准执行,依此类推,依次退一级执行;设金、银、铜奖的分别按一、二、三等奖标准执行;仅设名次的各类竞赛奖励标准:第1名按一等奖标准执行,2至3名按二等奖标准执行,4至6名按三等奖标准执行。
6.先后参加了同一比赛的不同级别,以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为准进行奖励。
具体可参考《人文与法学学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详见附件四)。
(二)人文与法学学院参赛团队将获得《创新创业实践》相应的课程加分,具体评定依据可参考《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试行)》(具体通知详见附件五)。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通知为“创客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通知,具体参赛细节将于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做个别修订。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查询。
人文学院大赛微信群:
(如群聊人数超过100无法加群,请联系人文学院负责人张同学,微信号:13316144787,手机同号。)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