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次数:4684

各班级、各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办法》(华农党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9-2020学年在校的本科生。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

20199月1日至2020831

四、工作安排

9月11-913:各学院组织相关班主任、学生干部学习系统操作。

914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915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915-21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9月22学生):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各班确保学生在9月22日24时前提交自评、互评材料)

924-26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27-105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暂不提交)

106日(年级辅导员):待学生全部成绩出来后,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分别导入综合测评系统,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107-9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附评奖评优安排:

107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学院初步拟定国家奖学金

108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

109-11: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各学院初步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测评流程

学院发布综合测评任务(学院党委副书记)š学生自评、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š学生互评š学生提交自评和互评(要完成互评才能提交自评)š班主任上传德育基础分š计算学生自评分数š班级审核š年级审核š年级辅导员导入参评学生平均绩点得出智育基础分及测评总分š学院审批š学校审阅š学生申报奖项š辅导员审核确定奖项š结果公示。

 

六、综合测评准备工作安排

1.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附件2),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请各班及时通知同学对照综合测评文件准备好相关加减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一般为jpg、png图片格式,特殊情况可以上传pdf或者word,材料要以“活动全称+所获奖项”对应命名,如:院运会女子400m第三名,以方便审核。如本人还未回校,证明材料未带在身边,可参考附件3手写证明承诺书若有弄虚作假,则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四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本次测评首次采用综合测评系统线上进行,规模大,数据量多,因此各班级需认真学习附件4系统操作流程并指导学生学习系统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评优程序延后等情况出现。

4.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并将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附件5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三天内联系年级辅导员。

5.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登记到附件6,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附件: 附件.rar

1.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7〕46号

2. 2019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3.综合测评奖励分相关证明承诺书

4. 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具体操作流程

5.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各小组公示

6.【班主任导入】测评项分数导入模板表(德育基础分)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0年9月11日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6-7号楼 邮政编码:510642粤ICP备05008874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