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1浏览次数:1393

班级、各同学: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第七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肖华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学院第七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6个奖项:“华农之星”、“社区党员之星”、“学术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和“星级文明宿舍”。全校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0个,提名奖10个。

 三、评选对象

人文与法学学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四、时间安排

  1. 材料上交时间:

电子版:20201216

纸质版:20201217

  1. 院级评审答辩时间:20201228日(暂定)

  2. 校级评审答辩时间:20213

  3. 表彰时间:20214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体测成绩达75分及以上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华农之星和其他奖项可以同时申请,但不同时获奖;其他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华农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3.3(理工农类)和3.6(文经管类)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和“丁颖”奖学金。

 (2)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曾担任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爱国爱校,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4)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学生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5)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

 申请者至少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提交的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2.社区党员之星

 (1)带头争创佳绩。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群众基础扎实,至少联系帮扶一名困难学生并取得良好成效,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为学校社区工作建言献策,做好学校与普通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

 (3)热心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在校期间累计社区服务时长超过30小时。

 (4)发挥社区模范表率作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并获得学校奖学金。

 ②所在宿舍获得校级优秀宿舍及以上荣誉,且宿舍成员无社区通报批评记录。

 ③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活动,参加社区思政创新基地党建活动累计10次及以上。

 (5)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3.学术之星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理工农类3.0以上,文经管类3.3以上,并获得学校奖学金。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③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我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

 ⑤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国家立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

 ⑥曾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4.自强之星

 (1)为人正直,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身残志坚,能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5.文体之星

 (1)热心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或在校级以上的艺术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开拓进取、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成绩优秀,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3)曾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6.星级文明宿舍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宿舍全体成员刻苦学习,能早起早读晚自修,学习氛围良好,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和谐。

 (2)宿舍卫生环境优良。有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书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3)宿舍纪律安全。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作息,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注重防火、防盗,能够经常坚持进行安全检查,自行消除隐患。

 (4)本年度内无学生公寓违规违纪通报记录,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记录,无卫生评比不合格记录;获得卫生评比优秀宿舍者优先,积极参加学生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者优先。

 (5)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五、评选方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

学院评选:分两个环节,一是通过对同学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得出院级答辩名单进行公示;二是根据院级答辩结果,每一奖项推荐1名学生个人或1个集体参加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将通过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5%进行评审。综合排名前10的候选人获得标兵奖,其余获得提名奖。

申请程序与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请于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具体评审程序及材料(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1. 个人奖项申请

1.纸质版材料:

(1)《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先进事迹材料(按附件2要求,A4纸,双面打印);

3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并用夹子夹好);

2.电子版材料

(1)《“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

(2)《“模范引领计划类奖项申请个人和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5

(3)先进事迹材料按附件2要求);

(4)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JPG格式原图片)。

星级文明宿舍申请

1.纸质版材料:

1)《“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2)先进事迹材料(按附件4要求,A4纸,双面打印);

3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并用夹子夹好);

2.电子版材料:

(1)《“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3

(2)先进事迹材料按附件4要求;

(3)《“模范引领计划类奖项申请个人和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5

(4)6张宿舍近期生活照(2张宿舍成员合影,4张宿舍学习生活照,JPG格式原图片)。

、重点说明

 (一)纸质版材料统一限A4纸双面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填好打包压缩并统一命名为:

1. 申请华农之星、社区党员之星、学术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的同学,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xx学院+xx班级+学生姓名+xx之星】。

2.申请星级文明宿舍的宿舍,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xx学院+xx+xx专业+xx+xx宿舍】。

 (三)模范引领计划申请材料上交方式:

1.纸质版:20201217日中午12:30-13:00由申请学生上交到45栋楼下勤耘工作人员处。

2.电子版:202012162359前由申请学生发送到对应年级负责人邮箱

各年级负责人邮箱:

17级:李晓媚 3191768358@qq.com

18级:黄晓欣 1163452063@qq.com

19级:黄冰 2542908578@qq.com

附件1-5.zip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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