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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文与法学学院班主任考核评优的通知

    提交时间2020-12-18 09:50:4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热爱和投身学生班主任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和学校等相关规定,进行本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6、2017、2018、2019级本科生班主任和2018、2019级研究生班主任。其中2020届毕业班班主任评优直接通过学院考核,无需提供业绩评价表。

    二、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学院党委委员。

    2、学生班从本班德、智、体、美四个方向综合总结,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考评班主任工作,填写附件《人文与法学学院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表》,于1220日20:00前发给年级辅导员。已毕业班级相关材料不用上交。

    3、学院班主任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班评分(占40%),学院考核(占60%)进行考评。年级考核分数居前20%的班主任定为院级优秀班主任

    附件:人文与法学学院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表.docx

     

    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