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文与法学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1901


各毕业班级及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2020-2021学年在读的人文与法学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1年4月12日


四、工作安排

4月13日(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辅导员将各年级学生平均绩点、体测成绩导入系统;

4月14-15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导入德育基础分;

4月15-17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4月18日(学生):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请各班确保学生在4月18日24时前提交自评、互评材料)

4月19-21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4月22日-4月25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最终得出各同学综测总分,并提交副书记审批;

4月26-28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4月29日(学校):公示测评结果。

评奖评优安排

5月1-2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5月3-6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5月7日-9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

1.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肖华(党委副书记)

成员:程夏敏、施煜、李玮舜、汪玥、张淋茜、熊强及2017级各班班主任

2.年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2017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3.2017级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班主任、2020-2021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学委及其他3名学生代表共7人。


六、测评流程

学院发布综合测评任务(学院党委副书记)、导入参评学生平均绩点→学生自评、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学生互评→学生提交自评和互评(要完成互评才能提交自评)→班主任上传德育基础分→计算学生自评分数→班级审核→年级审核→学院审批→学校审阅。


七、工作要求

1. 请各位同学对照综合测评文件准备好综合测评加减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一般为jpg、png图片格式,特殊情况可以上传pdf或者word,材料要以“活动全称+所获奖项”命名,如: 院运会女子400m第三名,以方便审核。如本人还未回校,证明材料未带在身边,可参考附件3,手写证明承诺书,若有弄虚作假,则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四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登记到附件5,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0)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

2.《2020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3. 综合测评奖励分相关证明承诺书

4. 2020-2021学年度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具体操作流程

5. 【班主任导入】测评项分数导入模板表(德育基础分)

6.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7.华南农业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zip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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