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位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专业水平进行了全面审查,刘晨旭等21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就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4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受理地点:7号楼2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283231
附件:人文与法学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第二批).xls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