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与2019级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于2021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2018级与2019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年级测评小组)于2021年9月16日至19日组织各个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开展了班级评议工作;于9月20日至24日进行了年级评议工作;9月25日至27日进行了第一轮公示及复议。现将本次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公示如下:
一、测评当事人有以下情况,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年级测评小组提出复议申请:
测评当事人对2021年9月25-27日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年级测评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年级测评小组经审核认为异议成立,答复测评当事人将更改测评结果,但在更改的测评结果中没有反映,或者答复的更改结果与实际更改的测评结果不同的。
测评当事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异议,但不在本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的,公示期过后,年级测评小组不再受理。
对应初次测评结果的反馈期内提出的复议申请,年级测评小组在本次公示期内不再受理。
二、查看测评结果的方式
(1)查看附件2、3核查各项得分。
(2)使用本人账号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系统即可查看自己的班级评议和年级审核结果。
三、复议申请方式
测评当事人对本次测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将有异议的加分项填入《2018/2019级本科生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复议申请表》(附件1),并于9月28日20: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相应邮箱:
(1)2018级:8738284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18级X班+姓名+复议申请”,如:“18级法1+李小明+复议申请”。
(2)2019级:rwyfxxy201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19级X班+姓名+复议申请”,如:“19级法1+李小明+复议申请”。
注意:1.不按规范格式填写申请、命名邮件,不按规定时间发送申请(以收件时间为准)等情况,将不予受理。届时复议结果将邮件回复至原发送邮箱,无理或恶意邮件将不予回复。
2.本次公示期过后,若无再次更改,即作为正式测评结果;若有再次更改,以再次更改后的结果作为正式测评结果。
附件1:2018/2019级本科生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复议申请表.xlsx
附件2:2018级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xlsx
附件3:2019级2020-2021学年度综合测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xlsx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