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0〕39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批,最终确定人文与法学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27日。
附件:
人文与法学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xls
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只公示名单,不公示等级。具体认定等级会在“人文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QQ群聊(群号:731410647)中公布。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