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2-06-04浏览次数:882

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停止高校助学贷款及续贷的说明

根据省厅及国家开发银行最新政策,自2022年助学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东省高校不再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开学前(2022级新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其他说明

1.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字数要求100-150字,学校初审通过后提交当地县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莫将生活费存进划扣学费住宿费的银行卡里,以免财务处统一划扣学费住宿费时被扣除。若借款学生无欠交学费住宿费,受理证明不予录入,即不能申请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3.续贷学生注意核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本人的学号是否正确,不正确的需在下学年开学前进行更改(联系当地资助部门),否则影响下学期贷款抵扣学费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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