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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第九届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人文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提交时间2023-03-06 18:26:13

    各班级、各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第九届人文与法学学院“人文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肖蕙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第九届“人文之星”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奖项设置

    学院设立“人文之星”、“人文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全院“人文之星”1名,“人文之星提名奖”9名,发放荣誉证书。拟推荐1名学生(即“人文之星”)参与学校“华农之星”评选。

    三、评选对象

    人文与法学学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四、时间安排

    1、材料上交时间(详见通知第七条):

    电子版:202338

    纸质版:202338

    2、院级评审答辩

    时间:202339日中午1230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101

    答辩要求:自行准备答辩PPT限时三分钟。

    3、校级评审答辩时间:20233-4

    4、表彰时间:20234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六、申请程序与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具体评审程序及材料(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

    1)《“人文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个人事迹材料(按附件2要求,A4纸,双面打印);

    3)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并用夹子夹好)

    2.电子版材料:

    1)《“人文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按附件2要求);

    3)证明材料电子版(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放入压缩包中)

    4)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JPG格式原图片)。

    七、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统一限A4纸双面打印9,于202338日中午12:30-13:00上交到52栋楼下勤耘工作人员处。

    (二)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文之星的同学,统一命名电子压缩包为【年级+专业班级+学生姓名】,例如2020级法学一班张三;

    2.电子版材料于202338日晚上2400前发送至邮箱:

    袁伊琳2453088522@qq.com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36

    附件1:“人文之星”学生申请表(1).docx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1).docx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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