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61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学已满一学期;
(二)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身体状况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因大类招生分流不计入转专业次数)。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四)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第二学士学位等;
(五)实行学年制的毕业班学生,以及实行学分制且其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六)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七)在校期间已完成一次转专业的学生;
(八)国家或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九)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等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的情形。
二、学生报名
(一)报名准备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61号)(附件1)和《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拟转入专业。
(二)报名申请(线上申请+线下确认)
1、线上申请。学生请于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8日12:00,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完成线上报名申请。在“学籍信息”菜单下选择“转专业申请”,点击“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在“申请院系”栏下拉选择拟转入学院,在“可报专业”栏下拉选择拟转入专业,填好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提示“提交成功”后,进入可查看审核状态界面,转出学院审核状态为审核中,操作栏下显示查看和打印申请表即为线上报名成功。
2、线下确认。学生线上报名成功后,点击打印申请表,下载《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打印签名后,人文与学学学院申请转出学生请于2022年3月8日17:00前报送至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203室,进行线下确认。线上申请和线下确认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期间,请密切关注转出学院和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转专业通知,学生应在上述通知时间段内完成报名申请,不接受过期补报者。
2.专业特长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学院考核时,需提供休学创业或竞赛获奖证明材料;退役复学转专业学生需提供退役证和复学申请等证明材料;因病转专业学生需提供因病转专业申请、校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盖有诊断证明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以及病历本等证明材料。
3.招生时有参加音乐、美术、体育术科考试,录取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与普通类专业跨类互转;国际班各专业之间可以申请互转,国际班学生不可以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国际班;丁颖班、特色班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到所在丁颖班、特色班以外的其他专业;预科班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参与转专业。
4.所在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排名,教务系统自动读取数据生成在申请表中,学业成绩单由转出学院教务员统一提供,无需个人填写或提交。
5.申请表的“联系电话”栏务必填写学生本人目前最方便联系,并能保证整个转专业报名录取期间畅通的手机号码,如果系统里读取的电话不对请手动修改表格上的电话。教务系统中自动读取的联系电话若有误,可通过“学籍信息--个人信息核对--核对”流程更改,也可手动修改表格中的联系电话。
6.在教务系统线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本科生院学籍科刘老师(020-85280049-2)。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出学生
学院将于2022年3月8日-9日前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和学生申请信息,并在教务系统填报转出学院审核意见。
(二)申请转入学生
1.拟转入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需仔细研读《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在满足学校申请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及拟转入专业招收条件的前提下,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考核遴选工作
学院将于2022年3月10日—15日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招收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遴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转专业考核。为及时接收到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以及方便发布通知,请申请转入学生加入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年转专业通知群,群号如下:436899141
1.考核方式
招收专业 | 考核方式 | 时间 | 地点 |
历史学 |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 3月10日 下午14:30 | 人文院楼115门口候场 |
汉语言文学 | 笔试:基础知识 (笔试后按1:1.5比例进入面试,名单将在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人文学院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 3月10日 晚上19:00-20:30 | 第三教学楼-212 (备用考场-3312) |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 3月14日 上午8:30 | 人文院楼101候场 | |
法学 | 笔试:基础知识 (笔试后按1:1.5比例进入面试,名单将在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人文学院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 3月10日 下午14:30-15:30 | 第三教学楼-501 |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 3月14日 上午8:30 | 人文院楼101候场 |
注意:
考生请携带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缺考,则视为弃权。
2.最终成绩
学院根据拟转入学生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
招收专业 | 学生成绩绩点占比 | 面试成绩占比 | 笔试成绩占比 |
历史学 | 70% | 30% | — |
汉语言文学 | 60% | 20% | 20% |
法学 | 60% | 20% | 20% |
3.录取结果公示
各专业拟录取结果将于3月17日前于人文与法学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四、转专业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咨询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105室、203室
联 系 人:董老师 梁老师
办公电话:85280249-601 85283231
五、其他要求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已办理转专业者,不允许再次申请转专业。
2、转专业的学生拟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5周,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附件: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