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3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3月2日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月8-10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3月10-14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3月21-28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基础分;进行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3月29日-4月9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4月10-12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月13-15日(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月16-18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4月19-21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副书记将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4月22日-24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4月25日-2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肖蕙
副组长:张淋茜
成员:陈琦、程夏敏、施煜、熊强、李玮舜、汪玥、董文龙及2019级各班班主任
(二)年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2019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三)2019级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班主任、2022-2023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学委及其他3名学生代表共7人。
六、测评流程
学院发布综合测评任务(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自评、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学生互评→学生提交自评和互评(要完成互评才能提交自评)→班主任上传德育基础分→计算学生自评分数→班级审核→年级审核→学院审批→学校审阅。
七、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对照综合测评文件准备好综合测评加减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一般为jpg、png图片格式,特殊情况可以上传pdf或者word,材料要以“活动全称+所获奖项”命名,如:院运会女子400m第三名,以方便审核。
2.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系人:
李老师 020-85280249 张老师 020-85280249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3年3月4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pdf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各专业竞赛级别和加分类型认定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