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2024年度 “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2633

各团支部、班级、学生组织社团、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2023-2024学年各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五四”评优,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优申报对象

学生集体:人文与法学学团委、学生会、2020-2023级本科生团支部与2021-2023研究生团支部

学生个人:我院2020级、2021级、20222023级本科生与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

学生社团:评选对象为在校正式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已通过2023年年审并登记注册,严格按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项目共12个,包含7个集体项目和5个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分别是:

1、五四红旗团委

2、红旗学生会

3、星光服务队

4、十佳团属新媒体

5、十佳学生社团

6、五四红旗团支部

7、优秀部门

1-5为校级“五四”评优项目,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申报推选至学校;6-7项由相应集体进行申报,其中第6项为校院两级“五四”评优项目,第7项为院级评优项目

个人项目分别是:

1、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3、优秀学生骨干(标兵)

4、志愿服务之星(标兵)

5、优秀干事

在以上奖项中,1-4项均为校院两级“五四”评优项目,第5项为院级评优项目。

三、表彰评优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时间:2024321日至3242000

具体评选奖项、标准、形式、文件命名要求等详见附件1《人文与法学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等。

四、申报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

申报个人项目以及“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部门两个集体项目,请按要求填写金山表单,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项目)「2023—2024“五四”评优表彰个人文件收集」https://f.wps.cn/g/a9AHrNzK/

(集体项目)「2023-2024“五四”评优表彰集体文件收集」https://f.wps.cn/g/a0YeUFIY/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32420点前,根据各项目相应要求完成提交。

2、纸质版材料

自行打印相应个人或集体项目申报表,要求双面打印,版面保持在1张纸内,325中午12-13点交至启林北文心斋工作人员处未提交或超时提交纸质版视为放弃申报。

五、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奖项,如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材料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2、请申报集体及申报个人确认申报内容是否属实,材料如有造假的,将取消评优,并在学院内进行通报。

3、本次评优分为校院两级,申报则视为参评校级,学院在完成校级推荐后,将在申报基础上进行院级评优。以上奖项的院级申报不再单独进行。同一奖项推荐至校的,不再获得院级评优。

4、近两年内曾获校“优秀学生骨干(标兵)”表彰的个人,不再推荐至学校参评同一奖项。

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工作方案.pdf

附件2: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各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关于开展人文与法学学院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如有疑问,请联系组织部:

甘怡欣 19902486537

黎怡倩 17825916010

蔡欣桐 19832876898

黄诗茗 13824158768

蔡碧茹 15817221963

 瑞 18647553718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学生会

2024321

初审:施煜

复审:程夏敏

终审:肖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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