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在学校通知文件基础上,现将本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2月26日00:00—3月3日17:00,学生在系统(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送审学位论文学生提交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3月13日前。
三、学位论文学院相似性检测
3月17日前。
四、学位论文学院送审时间
3月21日前。
五、学位论文送审结果采信标准
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结果采信标准:
类别 | 采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DA、DB | 申请加送 | ||
DAA、DAB、DBB | 加送通过 |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注:“申请加送”或“申请学院分委会重审”即为申请申诉。
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分委会重审结果、加送结果为最终结论。加送不得修改论文,不得送审原评审专家。
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科研成果审核
4月14日—4月20日 学生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导师审核。
4月20日将科研成果审核材料递交学院。
七、提交答辩材料
4月30日前 答辩秘书整理好答辩材料(含经学生核对确认并彩色打印签名的学位信息表)提交学院。
八、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 5月上旬 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2. 5月15日前 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电子版:2025年5月16日前,纸质版:2025年5月20日前。
纸质版论文:硕士生2本线装(如评审成绩有C/D的,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多交1本平装)
十、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通知文件:
1.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s://yjsy.scau.edu.cn/2025/0115/c17522a398073/page.htm)。
2.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https://yjsy.scau.edu.cn/2025/0115/c17522a398074/page.htm)。
3.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相关材料(https://yjsy.scau.edu.cn/2016/0301/c235a11028/page.htm)。
(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调整或细化要求,将通过本院学生微信群、答辩秘书群发布。
(三)学院工作联系人
易老师,联系电话:85282109,办公室:7号楼301
人文与法学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 (1).doc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