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教育教学  本科生教育  本科生通知> 正文
  •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人文与法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 评选工作的通知

    提交时间2025-03-20 21:53:38

    各班级、各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肖蕙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10,分别是:①华农之星(本科生); 华农之星(研究生) 社区党员之星(本科生); 社区党员之星(研究生) 自强之星 道德之星 文艺之星 体育之星 创新创业之星 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3.名额分配: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个,提名奖2

    4.学院每个奖项拟推荐1名学生参与校级相应奖项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7.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申请人调剂意愿进行调剂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人文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评选对象

    人文与法学学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班集体及宿舍。

    五、时间安排

    1、材料上交时间(详见通知第七条):

    此次模范引领计划分为初线下答辩

    由学院评审小组担任评委,通过审核候选人电子版材料,择优推荐3位同学进入线下答辩阶段,并于3月24日公布进入线下答辩学生名单

    ②线下答辩拟定于3月27日在院楼110进行线下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3月2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2986632557@qq.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日期和地点3月24日晚上8:00启林北52栋文心斋

    (注:进入线下答辩阶段的同学才需上交纸质版材料)

    2、院级评审答辩

    时间:3月27日

    地点:人文与法学学院110

    答辩要求:①自行准备答辩PPT;②限时三分钟。

    3、校级评审答辩时间:2025年4月,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表彰时间:2025年5月

    六、申请程序与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请于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具体评审程序及材料(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

    (1)《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申请表》(附件1附件2或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2)事迹材料(按附件4或附件5要求);

    3)证明材料电子版(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放入压缩包中)

    4)个人或集体近期生活照(3正面照,JPG格式原图片)

    5)“模范引领计划”类奖项申请个人和集体信息汇总表(附件6)

    2.纸质版材料:

    (1)《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申请表》(附件1附件2或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2)个人或集体事迹材料(按附4或附件5要求,A4纸,双面打印);

    4)证明材料复印件(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并用夹子夹好)

    七、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时间与方式

    1.申请奖项的同学,统一命名一个电子压缩包为【申请奖项名称+年级+专业班级姓名/集体名称】,例如人文之星2023级法学一班张三/十佳班集体2023级法学八班

    2.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3月2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2986632557@qq.com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统一限A4纸双面打印3份,3月24日晚上8:00在启林北52栋文心斋提交

    注意:经公示后进入复试的同学才需要上交纸质版材料!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人文与法学学院“模范引领计划” 评选工作的通知(1).zip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5319

    初审:张淋茜

    复审:程夏敏

    终审:肖蕙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99

    官方微信

    • 学院公众号
    • 团委学生会
    • 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