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指标数量,经过制定工作方案、学生自主报名、组织集中摇号等程序,我院现已完成2025级新生电动自行车上牌指标分配工作,分配结果详见附件。
现按学校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5年10月11日下午六点前。如有异议,请凭具体事实和依据,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至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丘老师
联系邮箱:qiumz@scau.edu.cn
附件:人文与法学学院2025级新生电动自行车上牌指标分配结果.xls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5年10月8日
初审:丘沐梓
复审:肖蕙
终审:陈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