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6届毕业生: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发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 号)(见附件1)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025年秋季学期毕业且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参与本次评选。
二、 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评学生需拥护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处分;学业成绩优异,圆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突出。
本次我院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不超过50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8名,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特色荣誉项目
特色荣誉项目获得者均从本次评选产生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体奖项及评选要求如下:
1. 百优毕业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表现尤为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我院可推荐本科生5名、硕士研究生1名。
2. 矢志建功基层榜样
参与“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特岗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专招生”项目或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3. 矢志从戎报国榜样
已应征入伍服兵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4. 创新创业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或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3大赛国家级奖项(金奖/特等奖需排名前五,银奖/一等奖需排名前三,铜奖/二等奖需排名第一,排名包含主持人或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5. 学术科研先锋
评选对象为具有突出科研潜力、并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优秀毕业生。我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2名。
6. 文体竞技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个人或团队成员,获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 号)中规定的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体育竞赛相应奖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7. 服务奉献先锋
评选对象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我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2名。
为扩大获奖覆盖面,“学术科研先锋”“服务奉献先锋”不能同时获得;已获评“百优毕业生”的学生不能获评另外6个特色荣誉项目。
三、评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10日—4月16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准备申报材料,向学院提交参评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初评(4月17日—4月25日)
学院奖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特色荣誉项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4月26日—5月中旬)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核,经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表彰。
其中,矢志建功基层榜样、矢志从戎报国榜样按毕业学期分批次评选,毕业生可根据实际赴基层、入伍时间单独申请。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奖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实名反映,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材料提交
电子版和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附件4)、《优秀毕业生个人加分表》(附件5)、《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16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方式:
(1)本科生: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599897568@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210室;
(2)研究生: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rwyfx@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201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49
办公地址:人文与法学学院7号楼201室、210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25]18号).doc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6年4月10日
初审:张淋茜
复审:肖蕙
终审:陈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