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6月-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在学校通知文件基础上,现将本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6月30日17:00前,学生在系统(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送审学位论文学生提交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7月5日前。
三、学位论文学院相似性检测
7月6日前。
四、学位论文学院送审时间
7月7日前。
五、学位论文送审结果采信标准
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结果采信标准:
类别 | 采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DA、DB | 申请加送 | ||
DAA、DAB、DBB | 加送通过 |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
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
其中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重审;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DA”或“DB”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不得修改论文,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
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学术复核具体流程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审议稿)》。
六、科研成果审核
8月中旬学生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导师审核。
8月下旬将科研成果审核材料递交学院。
七、提交答辩材料
9月1日前 答辩秘书整理好答辩材料(含经学生核对确认并彩色打印签名的学位信息表)提交学院。
八、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9月7日前 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2.9月7日前 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电子版:2026年9月7日前,纸质版:2026年9月10日前。
纸质版论文:硕士生2本线装(如评审成绩有C/D的,或答辩结果非全票通过的,多交1本平装)
十、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通知文件:
1. 关于做好2026年6月-9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s://yjsy.scau.edu.cn/2026/0625/c17522a438281/page.htm)。
2.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https://yjsy.scau.edu.cn/2025/0115/c17522a398074/page.htm)。
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相关材料(https://yjsy.scau.edu.cn/2016/0301/c235a11028/page.htm)。
(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调整或细化要求,将通过本院学生微信群、答辩秘书群发布。
(三)学院工作联系人
易老师,联系电话:85282109,办公室:7号楼301
人文与法学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工作日程表
(第二批,6月-9月)
对 象 | 步 骤 | 具体工作内容 |
研究生 导师 | 6月30日17:00前申请论文评审 |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导师审核。 |
学院 | 7月1日审核评审申请 | 系统审核论文评审申请。 |
研究生 | 7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 | 研究生在格式检测系统自行检测学位论文。 |
博士生 | 7月5日完成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 |
硕士生 |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 | |
导师 学院 | 7月6日审核送审论文 | 导师、学院在系统完成送审学位论文审核。 |
学院 | 7月6日论文检测 |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
学院 | 7月7日前完成论文送审 | 博士论文:学院统一组织校外第三方匿名评审; 硕士论文:学院统一组织校外第三方匿名评审。 |
学院 | 8月录入论文评审结果 | 博士论文:学院录入结果,评阅意见转给答辩秘书; 硕士论文:学院录入结果,评阅意见转给答辩秘书。 |
学院 答辩秘书 | 8月下旬领取答辩材料 | 学院到学位科统一领取答辩材料,然后发给答辩秘书。 |
答辩秘书学院 学位科 | 8月下旬审核答辩委员会信息 | 1.答辩秘书在系统提交答辩委员会信息。 2.学院审核。 3.学位科审核;答辩秘书导出学位申请材料(一式2份)。 |
研究生 答辩秘书 | 9月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 1.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秘书系统录入并提交答辩成绩,整理答辩材料交学院。 |
研究生 导师 | 8月中旬提交科研成果申请 审核科研成果 | 对照培养方案自查是否达到科研成果要求,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导师审核确认。 |
学院 | 8月下旬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并公示 | 在系统审核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并公示5天; 导出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交学位科。 |
研究生 |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 在系统仔细核对学位授予信息,并上传学位证照片(蓝底)。 |
分委会 | 9月7日前完成召开分委会会议 | 1.正式会议前组织博士、硕士论文预审,并上报预审情况。 2.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系统录入分委会表决结果,提交分委会通过名单。 |
分委会 | 9月7日前完成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整理分委会各类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学位科。 |
研究生 | 9月10日前完成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 根据分委会意见修改论文,9月7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提交纸质版论文。 |
学院 | 完成提交纸质版论文 | 提交纸质版论文到学位科。 |
校委会 | 9月下旬完成召开校委会会议 |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学位科 | 10月上旬发放学位证 | 制作、发放学位证,具体日期以领证通知为准。 |
学位科 | 10月上旬返还学位材料 | 学位科返回相关材料。 |
学院 | 10月上旬移交学位档案 | 学院整理、移交学位档案袋到档案馆(提前预约:85286052)。 |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6年6月26日
初审:易晓芸
复审:王瑛
终审:陈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