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制度差异与属地治理张力的双重制约,现有协同机制难以有效应对三地规范冲突与功能互补需求。需要推动规则衔接从属地主义转向功能主义,构建“安全底线—弹性秩序—创新空间”三层法益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宪制性规范、区域性硬法和技术性软法相嵌套的回应型治理架构,低空管理、数据跨境等基础领域依托区域性硬法推行一致型衔接;低空物流、应急救援等特色应用场景依托技术性软法实行互补型衔接。通过“国家立法授权—区域示范法整合—地方差异化试验—跨境双向互动”的四层推进体系,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重衔接路径,为多元法域下的低空经济规则融合提供兼顾安全效率与制度弹性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低空经济;规则衔接;功能主义;区域协同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