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典》一通过,人文与法学学院组建了由法律系教师和学院校外实践合作单位的实务专家十多位成员组成的高素质民法典普法讲师团,谋划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首站送法到乳源瑶族自治县,与韶关市乳源县法学会、韶关市乳源法院进一步深化了校地合作。
6月18日下午,乳源瑶族自治县政法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县法学会会员专题培训在乳源县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张晖、副院长郑庭义、钟继军,韶关市法学会副会长叶安强,乳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国东,乳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徐越健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乳源县法学会会员44人,各镇综治副书记、综治办负责人、司法所长,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单位由单位领导率队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共计100多人。
培训会上,人文与法学学院陈维君副教授从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体系建构、民法典的主要亮点等四个方面,对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个篇章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讲解。
参加培训的学员一致认为,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贴近实务,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及时回应《民法典》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一直致力于推动校地合作,充分挖掘我校法学专家的智库作用,秉承以教研成果服务于社会的良好传统,促进各地法学研究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此次民法典的宣讲经《广州日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初审:毛苑菁 钟继军 卜瑜 谢三华
复审:李玮舜
终审: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