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各专业同学:
为了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同时发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爱心校友设立了“扬帆远航”奖助金基金会,主要用于评选2019级中思想端正、积极向上且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
2020-2021学年“扬帆远航”奖助金
二、奖助人数和标准
1.从2019级学生中评选3人,自评选当年开始资助至本科毕业;
2.资助2019级中文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哲学专业1人;
3.配套奖励学生获得综合测评奖项。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3000元、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1500元、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600元;
4.支付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等级认证、教师资格证费用,同类型考试仅支付一次报名费,且需通过考试,每学年结算一次,和奖助金同时发放。其它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补贴需经过跟赞助方商量后定。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级学生;
(二)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平均绩点为本专业前50%;
(三)参考综合测评在本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挑选。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
(一)2021年11月11日-12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扬帆远航奖助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扬帆远航奖助金+姓名”
,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789803556@qq.com
五、强制退出条件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若符合以下一点或几点将在下一年度不再进行资助,因此产生的资助名额,学院另行评选:
(一)上一年度志愿时不满60个;
(二)一学年旷课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
(三)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未获得综合测评奖项。
注:有未尽事宜由赞助方和学院共商解决。
六、工作要求
我院会根据下达名额,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学生。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们积极申报。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