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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扬帆远航”奖助金评选的通知

    提交时间2021-11-11 18:33:12

    2019级各专业同学:

    为了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同时发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爱心校友设立了“扬帆远航”奖助金基金会,主要用于评选2019思想端正积极向上且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

    2020-2021学年“扬帆远航”奖助金

    二、奖助人数和标准

    1.2019级学生中评选3人,自评选当年开始资助至本科毕业;

    2.资助2019级中文专业1人、历史专业1人、哲学专业1人;

    3.配套奖励学生获得综合测评奖项。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3000元、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1500元、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600元;

    4.支付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等级认证、教师资格证费用,同类型考试仅支付一次报名费,且需通过考试,每学年结算一次,和奖助金同时发放。其它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补贴需经过跟赞助方商量后定。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级学生;

    (二)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平均绩点为本专业前50%

    (三)参考综合测评在本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挑选。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

    (一)20211111-12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扬帆远航奖助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扬帆远航奖助金+姓名”

    ,于20211112日(星期)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789803556@qq.com

    五、强制退出条件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若符合以下一点或几点将在下一年度不再进行资助,因此产生的资助名额,学院另行评选:

    (一)上一年度志愿时不满60个;

    (二)一学年旷课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

    (三)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未获得综合测评奖项。

    注:有未尽事宜由赞助方和学院共商解决。

    六、工作要求

    我院会根据下达名额,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学生。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们积极申报。

      附件:扬帆远航奖助金申请表.doc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11111


    作者:人文与法学学院   来源:人文与法学学院   人气: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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