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扬帆远航”奖助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462

2019级各专业同学:

为了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同时发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我院设立了“扬帆远航”奖助金基金会,主要用于评选思想端正,积极向上且属于2019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2021-2022学年度“扬帆远航”奖助金

二、奖助人数和标准

1.从2019级学生中挑选6人进行资助

2.资助2019级法学专业2人、中文专业2人、历史专业1人、哲学专业1人;

3.配套奖励学生获得综合测评奖项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3000元、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1500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600元;

4.支付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等级认证、教师资格证费用,同类型考试仅支付一次报名费,且需通过考试,每学年结算一次,和奖助金同时发放。其它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补贴需经过跟赞助方商量后定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2019级学生;

(二)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平均绩点为本专业前50%

(三)参考综合测评在本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挑选。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

(一)2022126-8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附件1及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3061728809@qq.com

五、强制退出条件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若符合以下一点或几点将在下一年度不再进行资助,因此产生的资助名额,学院另行评选:

上一年度志愿时不满60

一学年旷课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

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未获得综合测评奖项。

注:有未尽事宜由赞助方和学院共商解决。

六、工作要求

我院会根据下达名额,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学生。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们积极申报。

附件1:扬帆远航奖助金申请表.docx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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