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人文与法学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与法学学院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417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优良班风,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推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现决定在全院开展本科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优秀班集体”若干。拟推荐一个“优秀班集体”参加学校“十佳班集体”评选。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组织制度健全,班委团结协作,班风和谐、积极向上,凝聚力强;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3.班级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班级原则上需要荣获学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级团支部获学校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4.班级学风优良。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氛围浓厚,学习成绩整体优良。

5.班级积极开展主题教育、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十佳班集体”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202341-7日)。班级自主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

2.学校现场答辩(2023414日)。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获奖结果公示(20234月)。学工部(研工部)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4.奖励表彰(20234月)。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获选班集体进行表彰。

五、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附件12及班集体近期合照(2张)20234612:00发送至邮箱1715677900@qq.com

附件1.“优秀班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2.“优秀班集体”事迹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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