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算法技术动摇了版权“避风港规则”的理论依据,基于版权过滤义务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算法透明对算法“黑箱”的治理效能,立法应转向版权过滤义务并推动构建算法透明制度。转向版权过滤义务可采用司法适用引导市场实践,市场实践推动立法落地的渐进式径路,并根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实际情况区分适用版权过滤义务和一般性注意义务。算法透明制度的构建可分别配置软性规范与硬性规范,其中,软性规范应包括增强算法模型的可解释性和向社会公开算法源代码,并借鉴“遵守或解释”机制,要求算法开发者/运营者在不遵守软性规范时作出合理的解释性说明;硬性规范应包括算法解释权和算法备案、影响评估与合规审计。
关键词:避风港规则;版权过滤义务;算法透明制度;硬性规范;软性规范;
基金资助: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合同法保障”(项目编号:2020MFXH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