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晚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耿卓教授应邀为人文与法学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土地法理论的司法面相”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是华南农业大学115周年“学术华农”系列活动之人文雅集第七讲,由人文与法学学院杨正喜院长主持。
耿卓教授首先提出:“何谓土地法与土地法理论?”“为什么、又如何司法面向?”围绕这两个问题,耿教授展开讲述了土地法的构成与特点、土地法理论的司法意蕴、土地法的司法实践及土地法理论的司法价值。耿教授指出“土地法理论既要面向立法,也要面向司法”,因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并非两座孤岛,而是相互连通的。法学理论最终指向司法实践、服务司法实践,司法实践又为法学理论发展提供养料、促进法学理论发展。”
随后,同学们针对讲座内容以及涉土地法案例进行了提问,耿教授给予了认真解答。本次讲座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也为人文与法学学院的学术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耿卓教授简介
耿卓,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及土地法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民商法、土地法、三农法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文6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省部级奖励10余项,获评第三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初审:李燕、王琳
复审:程夏敏
终审:肖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