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院2026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5-2026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
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5年9月1日—2026年3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我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我院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跟年级辅导员和奖助工作负责老师反馈,妥善解决。为保障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需妥善管理。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1. 3月12-13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2. 3月13日-3月21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3. 3月22-26日(班主任):班级学生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组织班级审核;
4. 3月27-31日(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导入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计算测评总分并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5. 4月1-6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 4月7-9日(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属于《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
2. 4月10-15日(年级辅导员):审核申报名单,确定拟获奖名单;
3. 4月16-19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4. 4月20-24日:学工部复核名单,并报校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5. 4月27-30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六、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一)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肖蕙
副组长:张淋茜
成员:陈琦、施煜、李玮舜、董文龙、刘鑫、丘沐梓
(二)年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2022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三)2022级各班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成员:班主任、2025-2026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学委及其他3名学生代表(共7人)。
七、测评流程
学院发布综合测评任务(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自评、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学生互评→学生提交自评和互评(完成互评方可提交自评)→班主任上传德育基础分→计算学生自评分数→班级审核→年级审核→学院审批→学校审阅。
八、相关说明
1.请各位同学对应综合测评文件准备好综合测评加减分材料证明,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一般为jpg,png图片格式,特殊情况可以上传pdf或word,材料名称要以“活动全称+所获奖项”命名,如:院运会女子400m+第三名,方便审核。
2. 智育基础分由我院从教务系统导出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经学生核对后导入测评系统,确保学号为文本格式。
3. 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需核对学号为文本格式。
4. 申请先进班集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系人:董文龙老师、张淋茜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49
人文与法学学院
2026年3月12日
初审:张淋茜
复审:肖蕙
终审:陈晓东

